时间: 2024-03-25 11:39:31 | 作者: 新闻中心
近年来,贵州全省农业乡村、市场监管、公安、检察院、法院等部分联合展开农资打假整治,严厉打击出产、出售假劣农资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。法院判定了一批出产、出售假劣农资案子,违法分子受到了严惩,现发布5起典型事例。
马某璟、马某聪、赵某新等3人在正规出产厂家出产的饲料豆粕中增加麦麸、米糠等辅佐小料来加工后二次出售,产品蛋白含量不合格,犯出产、出售伪劣产品罪。2023年12月,遵义市红花岗区人民法院别离判处马某璟有期徒刑3年10个月、并处罚金25万元,马某聪有期徒刑3年6个月、并处罚金25万元,赵某新有期徒刑3年、缓刑5年、并处罚金25万元。
杨某、何某雄、甘某波等3人购买玉米籽和冒充种子、种子袋子后,出产冒充正大玉米种,犯冒充注册商标罪。2023年9月,册亨县人民法院对杨某、何某某、甘某某等3人均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,并处罚金12万元。
刘某生购入不合格的农药后进行二次出售,犯出售伪劣产品罪,2023年10月,紫云县人民法院判处刘某良拘役一个月,并处罚金4万元。
刘某良分5批次购入不合格农药后二次出售,犯出售伪劣罪,2023年11月,兴仁市人民法院判处刘某良有期徒刑七个月,罚金4.5万元。
覃某祥出产出售不合格肥料,犯出产、出售伪劣产品罪,2022年12月,从江县人民法院判处覃某祥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,罚金7万元。(贵州省农业乡村厅)回来搜狐,检查更加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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